根据《绥江县关于规范正常离任村(社区)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的实施方案》(绥组发〔2015〕19号)要求,经本人申请,村党总支(支部)、镇党委公示核实,县级领导组复审,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黄恩伟
黄恩伟,男,汉族,初中文化,1960年8月出生,身份证532127196008020013,1991年9月入党,现居住中城镇华峰社区6组。
(一)工作简历
2016年5月至2022年8月 任华峰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
(二)补贴核定
460元(每月定期生活补助)=400元(基数)+6年(任职年限按足年计算)×10元。2022年9月起执行。
二、袁定碧
袁定碧,女,汉族,中专文化,1967年10月出生,身份证532127196710210327,1994年9月入党,现居住中城镇兴汶社区天宝街。
(一)工作简历
1992年2月至1993年3月 任中城镇后坝办事处文书
1993年3月至1994年3月 任中城镇农业办事处副主任、文书
1994年3月至1997年11月 任中城镇农业办事处主任
1997年11月至2004年7月 任中城镇后坝村党总支书记
(二)补贴核定
520元(每月定期生活补助)=400元(基数)+12年(任职年限按足年计算)×10元。2022年11月起执行。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
中共绥江县委组织部
2022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