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绥江县关于规范正常离任村(社区)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的实施方案》(绥组发〔2015〕19号)要求,经本人申请,村党总支、镇党委公示核实,县级领导组复审,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杨顺军,男,汉族,高中文化,1958年8月出生,身份证号:532127195808250517,1997年9月入党,现居住板栗镇清水村13组。
(一)工作简历
1984年4月至1989年 3月 任清水村副乡长兼文书
2000年 11月至2003年 11月 任清水村委会副主任
2004年4月至2007年4月 任清水村委会主任
(二)补贴核定
510元(每月定期生活补助)=400元(基数)+11年(任职年限按足年计算)×10元。2018年9月起执行。
公示期限为5天。
中共绥江县委组织部
2022年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