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讲述人:中城镇大沙村移民王文乾)
我在无家可归的时候遇上了好人,他帮我移来了一个新家。这位好人,就是县交通局的老吴,叫吴安华。
因家里困难,我从小就被送人抚养。长大后与养母关系不和,2002年便被赶出家门,随后妻女离我而去。后来,我靠打短工维持基本生活,四处为家。
老吴是县交通局挂钩移民工作组的组长,不是我的挂钩包保干部。2011年7月老吴来我们村收房款时,看到我填报的志愿是放弃购买安置房,便主动打电话给在外地打工的我,问我放弃购买的原因。
我告诉他自己属于无房户,没有可转换的房屋面积,拿不出钱买房,老吴提议我申请廉租房。
我和老吴非亲非故,他却积极跑到相关部门帮我咨询。得到的答复却是:农村移民不符合居住廉租房的条件。
可老吴“固执”地认为,农村移民进城后不就是城市居民吗?于是他逐级向中城镇和分管移民工作的副县长反映,并动手帮我写情况报告和书面申请。
经过老吴等领导的努力,我终于在新县城获得了一套50平方米的廉租房使用权。分房摇号时,我在贵州打工赶不回来,又是老吴帮了我。
11月18日,趁着回家的机会,我把写有“党的移民政策好,为我移来一个家”的锦旗送给了老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