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启仁
(县委副书记、县长)
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。负责审计工作。
杨昌俊
(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)
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。负责发展和改革、财政、税务、金融、应急管理、自然资源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、退役军人事务、统计、精准扶贫、粮食、消防安全等工作。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。
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(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)、县财政局(县国有资产管理局、县金融办)、县应急管理局(县消防救援大队)、县自然资源局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县统计局、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、县开发投资公司。
联系县人武部、县税务局、县深改办、人行绥江支行、农行绥江支行、县信用联社、县住房公积金办事处。
岳为民
(县委常委、副县长)
陈晶
(副县长)
张义富
(副县长)
周飞
(副县长)
郝家明
(副县长)
杨杰
(县政府副处级领导)
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、搬迁安置等工作。
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县人民防空办公室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)、县水电移民服务中心。
联系昭通绥江供电局。
康四洮
(县政府正处级领导)
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周高文
(县政府副处级领导)
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