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与下达限期搬迁通知相结合。针对海拨354米高程以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搬迁情况,专指部根据日常跟踪走访情况,对未实施搬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梳理汇总,及时下达限期搬迁通知书32份(其中企业24份、参企个体户8份),要求其在9月25日前全部搬迁完毕,确保全县清库工作时间节点的完成。
二是与召集企业法人座谈相结合。邀约业务主管部门、挂钩单位领导与企业法人座谈,共商搬迁工作。详细了解企业当前搬迁制约因素、请求帮助解决事项以及企业今后发展思路等。通过交流,更加了解企业动态,帮助企业出谋划策,同时更加明晰部门工作重心,切实为企业搬迁提供服务。
三是与干部职工逐户入访相结合。明确当前工作重心就是确保企业搬迁,专指挥采取综合办领导亲自挂率,分管领导具体负责,科室同志全力以赴,分四个小组集中对未搬迁的企业进行逐户入访。截止9月27日,全县海拔354以下企业1户未搬迁、13户正在搬迁;参企个体户1户未搬迁;普通个体工商户32户未搬迁。
四是与广泛收集困难问题相结合。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处理工作系统繁杂,清库紧迫,搬迁在即,企业、个体户诉求不断,各种矛盾问题集中在此阶段。专指部采取走访收集问题、集中收集上访诉求,分门别类进行梳理、核实、汇总,提出初步处理意见。截止9月27日,共收集梳理诉求材料85份,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核查,对无理诉求进行逐一答复。